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根据其职责共设立了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一)办公室:负责行政事务和党务工作,包括文秘、档案、保密、信息、督查督办、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后勤管理、党务、纪检监察、人事、劳资、计划生育、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管理、外事、工青妇等工作。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发〔2009〕44号)》 ,设立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局内负责民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协助国家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参与民用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局内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的内设机构根据其职责分工,设有以下十个部门:办公室(宣传培训处):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转,包括文电处理、会务管理、机要事务、档案管理和政务公开等。同时,负责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执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计划,审核并发布环保新闻。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内设机构详解/ 为有效履行职责,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了以下15个关键部门:办公室(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并):/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文电管理、会议组织、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同时,承担信息管理、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和计划生育等任务,以及综合协调、课题调研和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特编制本指南。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公开范围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编制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